吴杨会
日前,在一个培训班上,有专家提及新时代教育人使命和初心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时候,提出二者非并列关系,有先后之分。本人以为不妥,二者是并列关系,采用了互文的修辞方法。
互文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修辞手法,特点是上下句或前后文的词语互相呼应、交错渗透,需结合起来理解,不能单独拆分。《木兰诗》中“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不是“将军战死、壮士归来”,而是“将军和壮士们经历了无数次战斗,有的战死,有的多年后归来”。白居易《琵琶行》中的“主人下马客在船”,并非“主人下马,客人在船上”,而是“主人和客人一同下马,一同上船”。范仲淹《岳阳楼记》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意思是“不因为外物(好坏)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需合并为“不以物与己而喜悲”来理解。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二者结构对称、意义互补,上下文义互相呼应、渗透补充,它所要表达的完整意思并非简单地指“为党培养人”和“为国家培养才”,而是说为党育人,同时也是为国育才(教育要培养的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 为国育才,同时也是为党育人(培养的人才服务于国家,也必然服务于执政党)。在实际语境中,“党”和“国”“人”和“才”的含义是紧密结合、互相包容的。“育人”与“育才”在这里是高度一致的。培养的对象既是“人”(全面发展的人),也是“才”(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培养的目的既是为了党的事业,也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两者密不可分。互文手法在此强调了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高度统一,教育事业服务于党和国家目标的整体性。
因此,我认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运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将两个分句的意义融合贯通,表达了“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这一完整、统一的核心思想。二者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不能将其机械地理解为只“为党”不“为国”,或只“育人”不“育才”。 (作者系慈利县零阳街道双岗中心完小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