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辉鸿)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工作。此举有利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协同,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
根据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一线员工在100人以上(以企业在职参保人数为准)的企业,可自愿向属地区县人社部门申报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培训场地须与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设施设备与培训规模相匹配,理论教学场地应可同时容纳不少于50人,并有稳定的培训教学管理队伍,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1名理论课教师和1名实训课教师。教师资质须符合《湖南省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中的师资要求。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应急保障等管理制度。
所在地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所在地人社部门评估通过后即可统一行文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经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按《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文件要求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自2022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3437人次,落实培训补贴591万元,有效地提升了企业职工岗位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