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邓雁)日前,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辖区进行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张家界红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其维护保养的单位张家界煌廷酒店实地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据悉,大队监督员在该酒店查阅台账资料时,该酒店并未出示维保资料,经询问,该酒店负责人称经多次催促,张家界红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也未到实地开展日常维保工作。其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06-12之规定,依法给予该维保公司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单位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建筑管理单位自觉抵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