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茜茜
近日,邵阳市绥宁县一烧烤店被投诉“违规出售拍黄瓜”。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该店存在违规销售自制凉菜的行为,已责令整改,经营者积极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对该投诉举报事项不予立案。
这几年来,“一盘拍黄瓜”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卖小凉菜被重罚”的新闻也频频引起争议。餐饮店违规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冤不冤?从严格食品安全规范的角度来说,其实不算冤。因为在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中,拍黄瓜属于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冷食类、生食类食品,需要拥有独立的冷食制作专间等条件,才能获得制售许可。而一些餐饮店没达标即制作,就属于“超范围经营”。但从情理上来讲,“一刀切”地处罚“拍黄瓜”,影响的不仅是餐桌上的“烟火气”,还有小微经营者的生计。正因如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也保持着一定的执法宽容,基本上是“民不举官不究”。
当然,“不予立案”并不是纵容违规违法。绥宁县这家烧烤店违规售卖拍黄瓜,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现场下架了菜单和美团平台上的冷食类食品。这种“小惩大戒”的执法方式,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的底线,同时也有助于避免“劣币驱逐良币”。食品安全大过天。相关管理部门既要综合考虑民生保障,也要加强管理监督,细化事前预防、事中约束、事后处置的监管程序和标准。如此,才能收获民意的大力支持,维护好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处罚不是行政执法的第一目的,规范和引导才是根本。书店里设置咖啡角、服装店里销售面条馄饨、花店里摆着手工小点心……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变化,街边小店正兴起多种消费业态和经营模式,呼唤着监管举措的动态更新。今年4月修订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进一步优化了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的监管。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释放更大灵活度和试错空间,不仅减少了“拍黄瓜侦探们”的可乘之机,也可使小微经营者更有底气地生产经营,从而更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
执法尺度之变,释放出更多监管温情。从“解放”拍黄瓜到“点亮”夜经济,再到上线“小修小补便民地图”,这些看似并无关联的小事,背后却串联着同一个道理:多一些直抵人心的“绣花功夫”、多一些直达病灶的“微型手术”,定能收获更多喝彩声,给城市增添更多人情味。
(原载《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