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通讯员)近日,桑植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嫌疑人3人,有力打击了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
8月14日,廖家村派出所联合河口派出所、陈家河派出所、上河溪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上河溪乡黄金塔村村民黄某涉嫌非法狩猎,并在其家中冰柜里发现疑似野生动物死体,民警随即联合桑植县森林公安局对黄某展开调查。经调查,黄某在今年3月与谷某、刘某分别在刘某家旁边的森林中安装捕兽器,猎获疑似赤麂9只,猎获物均放在黄某家中冰柜保存,预备年底售卖后三人平分获利。
目前,黄某、王某、刘某三人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桑植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猎捕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非法猎捕、滥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