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龚晓敏) 近日,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旅游警察大队在对辖区旅馆开展清查整治时,发现某旅馆在办理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照旅馆业“四实”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要求进行登记报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该旅馆停业整顿5天,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旅游警察大队狠抓旅馆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落实落地,要求旅馆经营者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多次召集辖区旅馆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进行宣传、强化。
同时,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如实登记的违法行为,旅游警察大队坚持“零容忍”态度,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突击、网上+网下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先后检查旅馆、宾馆、酒店4530家次,约谈23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取缔1家,行政处罚147家,全力推进旅馆业场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