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沐暄
一个平凡的周末,我捧起《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被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笔下的这只有音乐天赋又满怀乡愁的蟋蟀深深动容。
蟋蟀柴斯特是个幸运的家伙,因一念之差跳进野餐篮子偷吃腊肠而被带到了大都市纽约,更幸运的是还结识了聪明又会出主意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后来柴斯特美妙的歌声,让他在一夜间成了名,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可是他还是想念从前虽不知名却十分平静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拥有自己乐趣的故乡。
在家乡,柴斯特是无拘无束的,它能感受到快乐和有意义。他爱着家乡的一切,他喜欢坐在树桩上演奏,喜欢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喜欢能随时随地心情好时就唱歌的自由。他爱着从前的生活,那儿才是他的家,所以柴斯特决定放弃荣耀,回归家乡。
我也曾经跟随父母去过北京、上海、广州等许多大城市旅行,那里车水马龙,繁华喧闹。人说城市美,可我更爱妈妈老家湘西乡下的美景。
那里没有城市繁华,没有城市热闹,也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但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是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闻到的是清新的空气,听到的是大自然的奏鸣曲,看到的是人们悠闲自在的脚步……一切都那么自然和谐!每当夜幕降临时,我会和外公在小河边钓鱼,和外婆进行水面扔小石头比赛……到处都留下了我快乐童趣的身影。
想到此时,我突然能理解柴斯特选择离开繁华的纽约,回到深爱的家乡这一举动。它的决定不仅让我感动,也让我深思。它教会了我,每个人心中的乡愁就是勇敢地追求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繁华的都市生活也好,宁静的乡村生活也好,我们追求的并不是名利和地位,而是内心的平静和自由,是一种饱满、富足的精神状态。
(作者系张家界崇实南校四(6)班学生 指导老师:张曼花 赵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