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咏柏)近日,慈利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慈利县东方家具城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给予5200元的行政处罚。
慈利县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慈利县东方家具城将部分货物堆放在疏散通道上,影响了安全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此,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违法行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湖南省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02-4》之规定,给予慈利县东方家具城罚款人民币52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