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子京)日前,市气象局发布了《张家界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有关规定,4月10日至9月20日我市气象部门将在永定区天门山镇,慈利县高峰乡、三官寺土家族乡、南山坪乡,桑植县官地坪镇、八大公山镇、人潮溪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公告提示,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可能掉落未爆炸的人雨弹弹丸、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公告要求,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期间,不得围观高炮、火箭作业现场。若发现未爆炸的人雨弹弹丸或火箭弹弹丸,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因擅自捡拾、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给国家和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