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红)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马合口白族乡梭子丘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向当地群众以案释法。该案由桑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红英担任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及群众代表共百余人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以来,被告人李某贵陆续从被告人向某贤、向某奇、向某洋、胡某林、胡某英等人手中非法收购毛冠鹿、小麂等野生动物,涉案价值达161250元。被告人李某周帮助李某贵运送野生动物并劝说被告人胡某林收取野生动物;被告人袁某成向被告人钟某法多次收购野生动物。经鉴定,以上涉案野生动物,既有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也有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2023年3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华和被告人李某红在桑植县五道水镇水田坝村黄莲台组地名为“鼓眼睛苞”山中,使用布设夹子方法进行非法狩猎,并向被告人向某贤、向某奇出售野生动物。此外,被告人李某红和被告人王某华将捕获的1只野猪食用。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环节充分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量刑情况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庭审全程规范有序,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11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向社会公开道歉。法院将择日公布判罚结果。
当天,法院工作人员还联合马合口白族乡党委政府向梭子丘村村民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利剑护蕾等宣传手册,用以增强村民的法律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