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智晴) 近日,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辖区一商住楼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日前,永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位于永定区人民路与解放路交汇处的天门大厦地下室超过50%的防火门被拆除或损坏,超过30%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消防车道被占用,地下车库加层部分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天门大厦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此,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天门大厦进行了处罚,同时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目前,天门大厦正在整改。下一步,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跟踪、指导该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销案,同时进一步加大同类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