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永融)近日,永定城区某酒店因存在违法接待入住未成年人情况,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1万元。
为有效加强辖区旅店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落实辖区旅馆业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永定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铁腕治旅”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压实旅馆经营者落实“五必须”主体责任。
日前,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今年5月初发生在永定城区某酒店内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该酒店还存在违法接待入住未成年人情况,随即向永定公安分局交办,启动“一案双查”机制。永定派出所受理任务后,立即对该酒店展开系统信息核查和视频监控查询等调查工作,确认该酒店存在违法接待入住未成年人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酒店做出责令停业整顿10天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应做到“五必须”: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其他明显不合常理的可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