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通讯员)5月18日,慈利县司法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来到龙潭河镇农贸市场小付大院,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龙潭河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对两起矛盾纠纷进行了调解,以当地真实的案例,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普法课。在调处第一起案件时,当事人为亲叔侄关系,又是邻居,因为相邻土地上的管道埋放发生纠纷。首先,龙潭河镇司法所所长罗伯红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展示了“情、理、法”三结合的调解技巧,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缓解。第二起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左邻右舍,因为土地上的附属物被损毁以及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引发矛盾。调解过程当中,一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罗所长在安抚他时了解到该当事人是一名党员,便从党性修养的角度对其进行劝说,“勇于和善于自我批评是党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优良作风,我们不能只看到对方的问题,而忽略了自己做得不对的地方,从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罗所长调解时所展现出的自我反思和换位思考的特质,使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露天调解会”以案释法,让旁听群众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调解氛围,拉近了法律与群众的距离,为全面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