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咏柏)4月17日,慈利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泡沫酒馆实施挂牌督办。
此前,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位于零阳街道胜汉步行街A栋127号的泡沫酒馆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6项直接判定要素,经大队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报请慈利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施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同意将该酒馆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其在2023年6月23日前整改到位。
下一步,慈利大队将依法履行督办职责,上门指导整改工作,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进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