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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5日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 重点处理建议督办工作方案(节选)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重点处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建议办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宪法》《代表法》《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重点处理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决定对《关于加大市中心城区交通治理执法力度的建议》等10个重点处理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具体名单及责任分工见附件),现按要求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组织领导:重点处理建议督办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实施,10个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件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办、市政府部门具体承办、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确保办出质量、办出效果。

二、程序步骤:分为制定方案、部署安排、办理落实、督促检查、初评打分、专题报告、会议测评、综合评定八个阶段。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具体承办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着力提升政务工作效率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管用的举措,认真办理答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办理的作用,协办单位要抓好配合落实。坚持全过程督办,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作用,主动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走访座谈,认真听取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代表满意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齐心合力确保重点建议办出实效。

三、结果运用:根据初评得分占40%、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测评结果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评定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加大结果运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评议意见和最终评定结果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分别整理,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收集汇总后,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反馈给市政府办,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评定结果为“满意”的,优先考虑建议办理工作评先评优;评定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承办单位加强后续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评定结果为“不满意”的,列为下一年度重点处理建议继续跟踪督办。

真诚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10个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23年3月24日至8月31日。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4号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受理电话:0744—8280198;邮箱:zjjrdlgw@126.com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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