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职监督评议工作方案》,现按要求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评议对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八个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评议内容:本部门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本部门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本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需要纳入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按照这四个方面内容,按“6+2”形式确定纳入监督评议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6项工作作为共性重点工作,同时根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特点和实际,确定2项工作作为评议个性重点任务。
三、组织领导: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实施,成立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职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八个监督评议组,八个监督评议组分别具体负责对八个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评议。
四、方法步骤: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组织评议(小组测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测评)、综合评定、整改落实七个阶段。监督评议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邀请和走访座谈“五级”人大代表、评议部门服务对象、下级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出实效、评出干劲,促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结果运用:按小组测评占30%、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测评占70%的比例,折算综合确定测评结果,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加大结果运用,监督评议结果向市委报告,抄送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向市人民政府通报,向评议对象反馈,并建议市委市政府将监督评议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评估、领导班子考核、干部监督选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真诚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八个部门履职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23年3月24日至10月31日。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4号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受理电话:0744—8280198;邮箱:zjjrdlgw@126.com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