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姣 通讯员 唐丽君 谢遥)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甲等7人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陈某甲等人以慈利县胜峰茶叶商贸行名义,通过拨打电话、街头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以虚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发展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等手段,组织举办推广会、年会答谢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派送大米、食用油以及小额红包等,不断招揽、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被骗40人、人民币63万余元。后因部分被害人要求兑付到期投资未果,为防止事情败露,被告人遂关闭商贸行,各自携款潜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李某甲、周某、宋某、陈某乙、李某乙、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