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成志 朱峰林
近年来,市财政局通过进一步强化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0-2022年,全市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3.71亿元,资金规模逐年增长,重点支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环境执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补、生态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攻方向,围绕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主动协助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在项目实施前期,主动参与,注重项目方案的论证比对,协助项目主管部门优化方案,提出财政修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做实前期工作、动态实时掌握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执行率、设计变更等情况,加快项目实施,及时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为严格管好资金,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确定财政评审、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完善财政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还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坚持定期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密切跟踪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及时分析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提升资金执行效率,提高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