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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聋叔

□云海

雨并不大,房子还是垮了。这两间用卵石砌成、已经破败的老房子在聋叔离世后,苦苦支撑了几年。风吹日晒,终是不行,成了断垣颓壁。不久,屋场上杂草疯长,茂盛得如同聋叔的坟。屋和人,都归零,终归于泥土。

聋叔与我属五服之内,按辈分应该叫叔叔。两家原先同住一栋祖上留下的吊脚楼,房间挨着房间,只有一堵用竹条和黄泥糊成的墙相隔。从吊脚楼搬出后,我家东西向在前,他家南北向在后,仍是邻居。聋叔大我上十岁,力气大,说话的声音也大,感觉是在吼,吐字也含糊不清。生人听不明白他“说”什么,特别熟悉的人也只能猜出个大意,勉强可以交流,要搞明白有时还要用笔写几个关键字。聋叔耳聋不是先天性的,小时候还很灵醒,识字也快。一次高烧不退,没有条件就医,烧成了脑膜炎,就聋了。

既是族亲又是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自然少不了相互帮衬。聋叔是个热心人,给人帮忙舍得出力,也不会拈轻怕重,于是支使他做这做那的人也就多。聋叔一般不计较,除非发现别人把他当成傻瓜,或者觉得别人只管索取,压根不愿付出,自此就喊不动他了。对他好的人,依旧会主动、自愿帮忙干活,苦点累点也没有关系。热心的聋叔是愿意帮我的,只是聋了的人手脚不知轻重,对于小孩而言常常是帮了“倒忙”。聋叔也是长不大的孩子,有好动的天性,喜欢追着赶着吓唬小孩,对我也不例外。越是害怕、抗拒,越是逃跑,他越是追得起劲,嘿嘿大笑,似乎有着无限的乐趣。家长们知道他没有恶意,也就听之任之。小时的我很是厌恶,却也无奈,天天见面,他成了摆脱不掉的“狗皮膏药”。特别无语的是,毛手毛脚的他经常会无意中碰撞到两家之间那薄薄的墙,砰砰的刺耳声惊了大家,他却毫无知觉。直到有一天,我家放在靠墙边碗柜上的热水瓶被撞倒,掉到地上摔碎,满屋洒了开水,引发了大家对他的集体批判。都是穷家,热水瓶在当时算是贵重物品,面对你一句我一句的抱怨,聋叔虽听不见,但他知道自己的错和大家的不满,脸涨得通红通红,低着头,一点申辩的声音也没有。从此,我家的碗柜上不再放热水瓶,碗也尽量不放这里,聋叔再也没有碰撞那道薄墙。

更多的时候,聋叔是很好的玩伴,也是我的“保护伞”。只要没有干活,他和我一起玩的时间居多,山上放牛,河下游泳,寻枞菌、摘果子、打牌下棋……当时农村流行的“打三棋”,我还是跟着他学会的。开始,我输得多,逐渐不相上下。他什么都会玩一点,但技巧平平。“什么都会一点”,这对一个聋哑人已经难能可贵了。那个时候的农村玩伴多,场地宽,玩起来没人管,天马行空,玩着玩着,免不了要相互打起来。有我参与的场合,他是会无条件帮我的,冲着别人叽哩哇啦的一通乱吼乱舞,是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武器”。这时的聋叔,在我的眼里是可爱的,是值得信赖的依靠。

姐妹相继出嫁后,聋叔和老母亲一起生活,分不清是谁照顾谁,日子虽苦却也过得去。成年的聋叔没有成家,也开始有了烦恼。经常看到他一个人坐着发呆,愁容满面。村里人打趣他:“是不是想媳妇了?”他要么不理睬,要么很生气。直到有一次,看到他飞跑到村子边的河里,回来时打湿了裤子,笑得很开心。我猜他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开心事。如是几次后,村里人知道了原因。后山的茶场是个知青点,一直住着知青,经常一起干活,勤劳的聋叔自然和他们熟络起来。或许是出于怜悯,一个叫玲的女知青对聋叔很好,请他在茶场吃饭,时常送点东西给他,还偶尔帮他洗洗衣服。聋叔投桃报李,就算着日子,等在玲回城必经的小河边,护送她过河。冬天的水冰冷,聋叔的心滚烫。每次心甘情愿打湿了衣裤,却像尝到了蜜糖一样欢喜而归。这是他给玲最真心最实在的回报。不久,最后一批知青返城,玲回了城,聋叔不再去河边。这段时间应该是他一辈子最开心最珍贵的回忆!

后来,我外出读书,只有假期才能看到聋叔。见面时他依旧嘿嘿地笑,时间阻隔不了发自内心的那种亲切。我看书时,他会翻看一下书名,然后静坐一旁。我们不再追赶,不再下棋,不再如儿时那般无拘无束……假期结束,马上要离家上学去了。当着聋叔的面,看着满山还没有成熟的果树,特别是那无核蜜橘,我无意中感叹了一句:可惜吃不到了。一时,相对无语。秋天,正是丰收季节,学校的门卫带口信,说有人找。匆匆跑去,居然是聋叔。他风尘仆仆,头发蓬松,脸上有没洗干净的黑印,手中抱着一个大袋子,打开一看,装的全部是无核蜜橘。聋叔得知他所在的施工队要来这个城市,很兴奋,记起了我说的话,出发前专门摘了橘子,凭着我给家里写信留下的地址,下火车后离开施工队来找我。我事先不知道他会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来的?他一个聋哑人,在一个陌生城市,不知经过了多少曲折,又吼又舞又写了多少回,才能找到这里,送来他心目中最珍贵的礼物。这一幕成了我至今也不能忘记的温暖画面!

……

在我的印象中,聋叔一直跟着施工队东奔西走。由于肯下力气,没有人嫌弃他是个残疾人,直到病了才离开。我去看过他几回,他照例是嘿嘿地笑。

不同于臧克家的老哥哥,聋叔活着的时候虽未成家,但妹妹妹夫和外甥们很照顾他,并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去世了,族人们说他没有后人,下葬要搞热闹些,还特意请人选在祖坟地,也不是孤零零的一座坟。看到满山遍野的橘子,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起了聋叔,想起了他抱着一个大袋子嘿嘿笑着的样子。

有人说:人的一生,要死亡三次。第一次是脑死亡,意味着身体死了;第二次是葬礼,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亡;第三次是遗忘,这世上再没有人想起你了。聋叔去世多年了,我还会想起他。功名利禄,过眼烟云;万物匆匆,唯爱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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