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驰骋,社会保险为您保驾护航,工伤、失业、退休后领养老金……都少不了它。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权利,也是双方共同的强制性义务,双方均无权免除对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不行!
有的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可别傻傻地相信了,坚决拒绝才是正解。
还有一些员工,想通过工资形式拿到社保费,然后再自行参保或者不参保,以为这样可以有更大收益,这种“小聪明”可不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员工自愿弃缴社保,不可以!
有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要求员工签订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遇见这种情况,请果断拒绝。
还有的员工为了少缴社保,多拿工资,主动交上承诺书,放弃社保,要求公司将社保转成工资支付给自己。
看起来挺美,拿到手里的钱多了。千万别算小账、计小利。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以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违法!
初入职场,都要经历“试用期”这个环节,虽然咱们是职场“小白”,但也不能被忽悠。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莫被小利冲昏头脑。
以上这些你都记住了吗?不要信一家之言,不要被小利蒙眼。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