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杰)近日,桑植县一商场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桑植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前不久,桑植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张家界廊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水泵房楼梯间疏散通道占用、营业区疏散通道被占用、楼顶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喷淋泵无法正常启动、稳压设施故障、屋顶室内消火栓无压力、末端试水无压力、消防水池水量不足等隐患。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消防监督员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复查时发现,该单位隐患未整改,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基于以上事实,桑植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8000元的罚款,并要求继续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