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智晴)10月12日,永定区人民政府下发表彰奖励决定,对在“9·5”“9·20”山林火灾扑救中表现突出的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集体和个人表彰嘉奖。
8月份以来,我市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山火、林火接警量剧增。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全体队员始终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冲锋在前、英勇顽强,在高温酷热环境下高强度长时间作战。在“9·5”“9·20”山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大队救援人员克服火场山势陡峭、植被复杂、气候干燥、周边水源不足等困难,深入高山峡谷,多点扑救、连续作战,成功阻止火势向人员密集场所和核心景区蔓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重要贡献。为大力弘扬抢险救援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永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三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六名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