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中共张家界市委党史研究室
在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时期,湘鄂西党组织提出“忠实勇敢、有牺牲精神、有奋斗的决心、按时到会、缴纳党费、严守秘密、肯负责任、接受批评、读党报、调查研究侦查敌情”的“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促进党员队伍建设。
创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以后,各级党组织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在艰苦斗争环境中锻炼党员,明确党员义务与责任,逐步形成“做个好党员”的十条标准。
一、鄂西特委会议的决定
1928年7月,中共鄂西特委抓了党组织的整顿与建设。1929年3月,中共鄂西特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发展党员、健全党组织等决定,这是提出“好党员”十条标准较早的探索。
二、党中央的指示
1929年6月,《中央给云卿并前委诸同志的指示信》就湘鄂西根据地党的建设作出指示:“党的训练应多带教育性,党的组织要发展党员的自觉性;应用很浅近的理论,很容易明白的事实,提高他们的阶级意识,增进他们的革命情绪。”党中央的指示,为湘鄂西“好党员”标准的提出在方法和重点上提供指引。
三、鄂西党的二大决议
1929年12月,召开中共鄂西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出《关于鄂西党的组织决议案》,要求各地“健全地方党部,加强支部生活和党的教育训练。”鄂西党的二大会议决议,既是要求做个好党员的思想动员,又是好党员标准的雏形。
四、湖北省委的精神
1930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学习省委书记冯任撰写的《怎样做个好共产党员》(即《共产党守则二十二条》),号召全体党员做到22个方面的要求。湘鄂西党组织借鉴其内容,制定“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其中,采用其提法4条。
五、红军政治部的规定
1930年,红四军政治部编印《怎样做个好同志》,要求每个党员“要真诚勇敢,要有牺牲精神,要有奋斗的决心。”还对党员和干部提出保障廉洁、防止腐败的要求,规定“无论一行一动,顾及团体利益,刻苦自励,廉洁自守,时常注意不要贪污。”
六、分条标准的酝酿过程
1.忠实勇敢。1929年9月,鄂西特委巡视员万涛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过“忠实勇敢”。
2.有牺牲精神。《共产党守则二十二条》指出:“革命是拼命的事,我们应该准备牺牲一切,去和敌人拼命,革命才能够成功。我们应该把个人的幸福、安乐、财产、生命都准备牺牲,才能始终革命。”
3.有奋斗的决心。湘鄂西党组织重视教育党员,要“有奋斗的决心”。
4.按时到会。《共产党守则二十二条》指出:“共产党因为要训练同志和讨论政策,所以时常开会,同志对于会议,一定要按时到会。”
5.缴纳党费。《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鄂西代表的报告——鄂西游击战争的经过及现状》明确:“按期缴纳党费,规定每月五十文。”
6.严守秘密。鄂西党的二大《关于鄂西党的组织决议案》中“健全地方党部及其工作”要求:“注意日常秘密工作:秘密工作,是保护党的主要武器。”
7.肯负责任。1929年3月,贺龙写报告给党中央提出请求:“因红军无人负责及路途阻隔之故,暂难来中央工作。”在危难情况下,贺龙冒着生命危险继续战斗,表现一名共产党人对革命事业的责任心。
8.接受批评。鄂西党的二大《关于鄂西党的组织决议案》要求:“支部内的党员要自觉为党工作……批评同志和接受批评。”《湘鄂西苏区历史简编》记载鄂西特委提到:“每次作战之后,照例应开批评会,其方式先由负担任务之官长报告经过,再互相批评,最后由一人做结论。此法颇能增进官兵作战的技术。”各级党组织把健全支部生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各个支部利用会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党员的错误和缺点提出批评,给予帮助,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的自觉行为。
9.读党报。鄂西特委将党的政治路线、决议、土地革命、苏维埃运动等方面材料印成册子,以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后来,有的支部建立读报制度,各级党的机关创办各种类型的党报党刊。1929年,中共鄂西特委秘书处和组织部编辑《鄂西通讯》和《党的生活》等刊物,石首县委翻印“党的任务”等文章。后来党刊逐渐增多,各县委、区委也办小报,“读党报”成为党员的学习方式。
10.调查研究侦察敌情。鄂西党的二大《关于军事工作问题决议案》指出:“敌人大部队向着我们进攻,他们是有计划的,我们不应当去冲突,应绕在其侧面或后方去袭击,敌情不明,我们也要慎重作战。总之没有胜利把握的,我们不应冒险去打……。”“调查研究侦察敌情”成为对敌作战的重要任务。
七、整体提出“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
1.中共湘鄂西特委制定。1930年11月22日,中共湘鄂西特委召开附近16县参加的全区组织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当时湘鄂西革命形势下党的任务、组织路线和党的组织建设等重要问题,并对“巩固党的基础”“扩大党的组织”“严密党的组织”“加强教育工作与引进新干部”“加速党员军事化和健全地方党部”以及“在党的组织路线之下建立组织部门独立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次会议对根据地党组织的建设起了决定作用,促成“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的提出。
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史》第七章:“湘鄂西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的第一节“根据地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记载:“特委时期,提出了‘党员职业化’的口号,以打破党员雇佣革命的观念,防止腐化。规定:‘如同志三月不缴党费都要开除党籍’,党组织还提出了加强党的纪律的要求,并制定了‘做个好党员’的10条标准:忠实勇敢,有牺牲精神,有奋斗的决心,按时到会,缴纳党费,严守秘密,肯负责任,接受批评,读党报,调查研究侦察敌情。如违反上述标准,脱离支部,不愿参加党的工作,则洗刷出党,以消灭挂名党员的现象。”这是《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史》关于“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提出的权威表述,也是十条标准由来的依据。
2.巴归兴三县委翻印。《巴东革命斗争史》附录怎样做个好同志:“(一)要忠实勇敢,才没有轨外的行动或畏缩心理。(二)要有牺牲精神,才会有刻苦耐劳的工作。(三)要有奋斗的决心,才能与反动派作战找出工作的出路。(四)要按期到会,才能接受训练,讨论出工作方针。(五)要缴纳党费,才能证明对党的认识和不忘记党。(六)要守秘密,才能保存党的组织。(七)要肯负责,才不致怠慢工作。(八)要接受批评,才能纠正自己的错误。(九)要读党报,才能了解党的正确策略,求得工作上、知识上之进步。(十)侦探调查,要有侦探才能知道反革命的一切消息;要有调查才能知道敌我的力量的比较,同时才可以讨论出对付的方法。以上十点要每个同志都能做到,才算得一个好党员。”并注明由中国共产党巴归兴三县委员会翻印,时间为一九三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说明“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在1931年3月以前就已提出。
3.湘鄂边革命根据地翻印。湖北省鹤峰县五里坪乡的湘鄂边苏区五里坪革命旧址纪念馆展出的一本资料“怎样做个好党员”,注明为一九三一年五月、中共湘鄂边特委翻印,为党员课本第四册,说明湘鄂边特委于1931年5月曾经将此作为党员培训资料。
根据党的历史文献考证,湘鄂西党组织“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逐步形成于中共鄂西特委和中共湘鄂西特委期间,于1931年3月之前由中共湘鄂西特委提出。湘鄂西各地党组织的探索是实践,党中央的指示是党员标准提出的指引,鄂西特委会议的决定是动因,中共湘鄂西特委的决定是关键;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冯任的《共产党守则二十二条》是来源,红四军政治部的规定和入党誓词是样本,贺龙和周逸群是“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的倡导者和制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