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秦千航)近日,永定区一学校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市消防救援支队立案处罚。
前期,消防监督员对张家界市第一中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在图书馆内对电动车设备充电,部分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故障,防火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无消防设施维保记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且试验压力表故障,排烟风机不能正常启动,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异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等火灾隐患。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员当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复查时发现该单位部分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