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勇刚)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中心支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为达到对权利人和登记机构的“双保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购买责任保险的方式建立起赔偿制度,在确保保险责任覆盖不动产登记工作全流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险方案。该保险对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一切保险事故进行赔偿。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更是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较大程度降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履职风险、切实保障登记机构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