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子京)8月23日,我市召开《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
《管理办法》全文共分为六章三十二条,重点对各行政部门职责,犬只登记和免疫、经营、留检和救助,养犬规范以及违法处罚等作出具体性规定。
与会人员围绕《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和深入讨论,对规范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行政主管部门将尽可能吸纳代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按程序报审,争取早日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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