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滕子伟)7月25日,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召开《张家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
新的《管理办法》共计27条,包含适用范围、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公开竞价采购、项目验收管理、项目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及附则。
此次听证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相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及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进一步研究修订,尽快制定出台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