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和推动解决中医药发展重要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推动将中医药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级政府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引导社会投入,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项目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健全实施机制。加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保障,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监测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末期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加强正面宣传和科学引导,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