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南庄坪街道的云尚足道中心存在多处火灾隐患,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处罚金1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足浴场所存在未形成封闭楼梯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标准设置室内消火栓,客房未配置防毒面具、未设置疏散示意图,部分房间防盗网未设置逃生窗,未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未形成消防档案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下一步,永定消防大队将持续跟进该场所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情况,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吴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