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一棵普通白菜经过分拣、包装后竟然以77.9元的价格进行售卖。随着上海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刻,部分商家却借机炒高肉蛋奶果蔬等日常生活用品价格。近日,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因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自疫情暴发以来,各地类似趁“疫”哄抬物价被严惩重处的案例也发生多起,比如:2020年1月份,河南郑州一家超市一颗大白菜卖63.9元被罚50万元;2021年10月份,甘肃嘉峪关一超市哄抬物价被罚10万元。对此,许多网友“怒赞”:“罚得好”“趁‘疫’打劫就该重罚”。
众所周知,疫情当前,市场物价波动,尤其是与市民息息相关的菜价出现大幅上涨,势必牵动着每一位市民的心。如果少数商家趁“疫”哄抬菜价,这无疑是一种“次生灾害”。这不仅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也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更是一种“防疫添乱”。可以说,少数商家利欲熏心,趁“疫”哄抬物价,不仅有失商德,更有失公德。这无形之中会给人们制造恐慌心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同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可见,此次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因一颗白菜卖77.90元而被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完全是罚当其责,咎由自取。
笔者以为,除了对趁“疫”哄抬物价要“罚到肉痛”之外,还需“两手抓”。一方面,要加强诚信经营教育。相关部门不妨通过趁“疫”哄抬物价被重罚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要让每一位商家学会诚信买卖,自觉做到不趁“疫”哄抬物价,既维护良好的市场销售环境,又维护疫情防控大局,不给疫情防控“添堵”“添乱”。另一方面,要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鼓励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恶意“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积极同恶意“哄抬物价”行为作斗争,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相信,只要诚信教育和投诉举报“双管齐下”,再辅以“严惩重罚”,就一定能打击趁“疫”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从而稳定疫情期间的市场物价,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平稳、有序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