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7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返校具体时间如下: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21年7月8日放暑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暑假时间参照执行,但不得早于7月3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1年7月17日放暑假,因各种考试提供考场而影响教学计划的,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补齐所耽误时间,但一律不得收费。
下学期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定于8月28日教师返校,8月29日-30日组织教师集中学习,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自行变更放暑假和开学时间,如遇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或因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各区县教育局可适当调整。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