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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8日

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

近日,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广大群众及餐饮单位不得采摘、采购和加工出售新鲜野生蘑菇,以防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提示要求,广大市民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不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各类餐饮单位尤其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加工、售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严禁使用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各集贸市场、超市等蔬菜、农产品销售场所不得销售品种不明及有毒的野生蘑菇;一旦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救治,防止食用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提示强调,野生蘑菇多生长在野外的树林里、杂草丛中或城市公园的树下、草丛中,目前已知的毒蘑菇有100多种。一些野生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鉴别,仅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表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尤其是在野外,无毒蘑菇往往与有毒蘑菇混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临床表现主要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潜伏期通常为2小时至24小时。误食有毒蘑菇后,应第一时间采用催吐方法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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