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0年1月至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1月至12月,湖南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7%,同比上升8.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1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20年1月至12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怀化市、永州市、娄底市、常德市、邵阳市、衡阳市、岳阳市、株洲市、益阳市、湘潭市、长沙市。2020年,市州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有: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怀化市、永州市、娄底市和衡阳市。 (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