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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1日

让民营企业遇困有“家”、办事有“门”、发展有“路”

本报记者 宁惠

“建议早日建成高标准的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覃志齐就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维权平台建设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他说,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发展的同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党委政府应当在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有效地受理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覃志齐指出,当前,消费者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维权工作与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与消费者或企业的利益诉求愿望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市维权机构没有形成合力,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民营企业维权诉求的渠道不畅通,政府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存在“各弹各调、各吹各号”形象,监管理念立足于自身免责,企业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不强,维权成本过高。他建议,创新建立高标准的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优化办公、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给予安排,建立一套能干事、干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的运行机制,确保民营企业、商协会遇困有“家”、办事有“门”、发展有“路”。

代表许玲莉建议,建设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的同时,要完善运行机制,拓宽诉求受理途径,畅通政务服务专线,打通线上、线下维权网络,加强合同仲裁平台建设,让企业诉求高效受理、在线查询、全程跟进。同时规范诉求办理机制,建立集中受理、分类转办、联合协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助推民营经济维权的工作合力。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工作监督问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畅通与市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移交渠道,尤其是对以公权力非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代表胡家远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均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遵循,要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帮助民营企业管理者进一步转变观念,实现从“救火”到“防火”、从依法维权到依法治企的转变。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建立行业维权组织,设立维权委员会,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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