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武陵源区医保局获悉,2021年,武陵源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据悉,自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武陵源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从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超过城镇职工基本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自动进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此次政策调整后,该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限额支付标准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将大幅提升,并进一步促进武陵源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本报记者 罗杰 通讯员 屈泽清 吴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