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20张家界日报社出版新闻热线:0744-8380702广告热线:0744-8380701






2020年06月23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重点问题解读

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有关情况,以及《意见》对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的具体要求?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06年5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最初,部际联席会议由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和银监会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教育部、工信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到部际联席会议中来,目前共有29个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部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处置,督促、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地方层面,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都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绝大多数市(地)以下也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方金融办。但是,各地处非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很不平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也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是在中央层面,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在地方层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质效。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之中。

五、如何理解《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

答:《意见》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非法集资案件一旦爆发,往往造成众多参与者经济损失,《意见》强调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减少震动。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仍是当前工作的重要环节,《意见》强调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防范处置过程中的次生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是解决非法集资问题的根本办法,《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不断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和相关机构、投资人协同配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相关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要求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未完待续)

--> 2020-06-23 1 1 张家界日报 content_32077.html 1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重点问题解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