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被告人罗某某、胡某二人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整个宣判过程在同一时间召开的慈利县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推进会暨警示教育会议及各乡镇、社区分会场进行了同步直播。
“举报人”罗某某因对生活现状不满,多次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方式非法信访,公然索取财物、牟取非法利益。2019年7月,罗某某伙同被告人胡某在网络上编造传播“张家界村干部要在扫黑除恶行动后弄死实名举报人”等谣言,在“张家界民声”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截至当年8月1日15时许,文章访问量达10万余次。
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罗某某、胡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收作案工具。罗某某不服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此案的二审判决让全社会每个人都看到,如今网络造谣者已不能零成本脱身。”宣判结束后,慈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屈平在宣判实况直播中开展警示辅导,以案释法,提醒大家依法信访,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告诫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慈利县人民法院将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基层干部和群众 “劝不劝”“追不追” “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问题,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霸蛮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谁年纪大谁有理”等与文明法治不相适应的做法,切实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唐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