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位于慈利县的唐牺支故居、兴国寺梅花殿两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受损及存在安全隐患情形得到了有效整改。该案是我省首例通过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多年来,慈利县文物保护部门对全县文物做了大量保护工作,争取资金对文物进行了修缮。但由于县域文物保护单位多、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少、资金短缺等原因,近年来出现了部分文物保护不到位的情形。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不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文物资源损失难以估量。”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经报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对慈利县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能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开展了通过诉前磋商的探索。
4月9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就文物保护问题召开文物保护磋商座谈会,通报了调查核实的唐牺支故居、兴国寺梅花殿文物保护单位的受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提出了履职整改要求。经过磋商,慈利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两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受损情形及安全隐患予以认可,对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整改意见予以接受,并表示马上制定出整改方案,尽快启动整改保护工作。
4月24日,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市人民监督员一起前往唐牺支故居、兴国寺梅花殿两处文物保护单位现场跟进监督,发现文物保护单位正在进行治虫工作,其余的整改工作也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
(李绿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