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记者从市宣贯《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暨星级评定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对域内民宿(客栈)进行三星、四星、五星评定,满足更多中外游客对多样化、新业态旅游产品的需求,推动我市民宿(客栈)优质发展。
评定工作分为自愿申报、初评、现场考察、最终审核、结果公示五个阶段,最后颁发星级民宿标牌与“张家界市民宿(客栈)、社会饭店备案登记证明书”。三星民宿由各区县文旅广体局组织评定,四星、五星民宿由区县文旅广体局组织初评,市宿评委进行最终评定。申报民宿需满足“建筑主体合法,有经营管理机构和相对完整的管理体系”“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并具有法人资格”等五项条件。
评定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在开展星级评定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张家界市民宿(客栈)、社会饭店管理办法(试行)》,不断提升行业服务品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张家界市民宿(客栈)星级评定工作将更加有力规范并促进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满足游客个性化住宿需求提供更权威的指导、更丰富的选择。
依托“张家界地貌”的神奇、民族文化的独特性,通过多年创意开发和演化发展,张家界形成了个性鲜明、风格独特、品质高端的“张家界民宿”现象与品牌,不仅成为张家界旅游业升级高端化的重要引擎之一,而且引领湖南民宿业发展,在全国也有示范价值和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张家界开展经营民宿接待场所近1280家,拥有床位数2.7万张,可一次性接待客人3万人。2018年张家界民宿接待中外游客逾300万人次。已形成效应突出的产业格局、三圈一线的空间格局和层次丰富的类型格局。
(本报记者 李成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