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在核对你的身份信息,请把你的身份证正对摄像头, 确认一下你的身份。”2月11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办公室,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
原来,该院员额法官涂明珠正在利用“云间互联网法庭”系统,对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上诉案进行视频提审,并对取保候审的原审被告人陈某进行视频讯问,实现当事人不出门就能顺利进行审判活动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蔓延,解决了疫情防控与如期结案之间的矛盾。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湖南网上法院”、微信小程序“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网上询问、在线开庭或调解、接受送达等诉讼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不打烊”。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及补充材料等事项,尽量选择“湖南网上法院”、微信小程序“湖南移动微法院”等方式网上办理,减少出行,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陈硕 通讯员 陶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