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税务局提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另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办理,或通过就近选择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可登录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省税务局官网的“社保网上缴费”页面、银行缴费三种“非接触”方式办理。 (本报记者 王芳 通讯员 鲁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