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接到通知后我们就实行登记制度了,市民来买退烧药、咳嗽药我们都会登记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询问症状、是否从湖北回来等信息。”1月30日,市城区东门大药房月亮湾门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为减少交叉感染的概率,该药店还避免顾客进入店内,在门口询问症状及所需药品。
目前,全市共有药品零售门店479家,现全部正常营业。1月30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告知书》的9号令,告知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按照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购药数量、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
凡发热病人14天内未与武汉有接触史的,按属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凡发热病人14天内与武汉有接触史的,实行即时报告,除按正常程序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外,要即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药品零售企业要对所经营的退烧药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在售卖退烧药过程中凡是存在不登记、实名登记信息有误、销售流向不明确、购销存记录不一致,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执法人员已深入武陵源区益尔康大药房、吉祥大药房、益丰大药房、怀仁大药房,就落实第9号令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暂未发现违规情形。下一步,将继续组织专门力量,并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抽查,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全力阻击疫情风险。(本报记者周密 通讯员 满益群 邓掌 李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