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7日,记者从永定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永定区拟发放240万元救助2019年受灾困难群众。
此次发放坚持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确保政策、资金落实,规范管理;确保1月18日前救助资金到户;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灾区社会大局和谐。
此次发放的救助对象是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90元的标准救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火烧户按每人每月90元6个月救助)。救助资金通过银行一卡通打卡发放给困难群众。
同时,该区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村(居)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区应急局审批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本报记者 宁惠 通讯员 覃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