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吴雨
继新发放的贷款顺利“换锚”后,存量贷款定价基准也将迎来转换。中国人民银行28日发布公告,自明年3月起,开始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为啥要转换?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并要求各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根据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存量房贷如何转换为LPR定价?
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目前,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根据公告,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定价,也将采用LPR加点模式。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至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