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完善相关食堂管理制度,严控物资采购”;“要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要严格管理监督,经常开展提醒谈话”……
今年10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情况,在办理市司法局吴某某问题线索时,举一反三,发现吴某在管理食堂上既有个人原因,单位也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物资采购环节不够完善、报账有白条列支、付款私人结算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监督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机关食堂成为滋生败的盲区。11月,纪检监察组向市司法局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就如何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提出上述整改要求。
“已制定了《市司法局机关食堂管理规定》,采购的菜品由厨师、各科室轮流验收监督并提出建议,保证账物相符。定点采购每月一结账,公对公付款。临时采购物品超过300元,需要填写采购审批单。食堂账目单独建账,每月食堂经费定期公开。局主要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财务领导与分管食堂同志都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12月,市司法局书面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
“制度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采取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提醒党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毅表示,下一步纪检组将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王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