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小新星”企业帮扶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实现对小微企业的重点扶持和精准培育。根据计划,到2021年,我市将帮扶培育“小新星”企业300家。
“小新星”企业是指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质量效益好、在细分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小微企业。具体申报资格为: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和批发业。同时,申报企业要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进入国家规模以上单位名录库,未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近两年未受严重行政处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随时向区县或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对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小新星”企业帮扶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发文公布并授牌。对于认定为“小新星”企业的,将依据其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享受最高100万元的无抵押便捷贷款。此外还可以享受贴息补助、人才激励、市场拓展等优惠和用地、用房等方面的支持。 (本报记者 万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