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5日,笔者从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旅游速裁法庭的快速调处,黑龙江一游客与武陵源区某酒店因物品遗失一事达成了调解意见,获得了游客和酒店的支持肯定。
9月3日晚上六时许,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收到来自黑龙江的游客张某投诉,称其在某酒店住宿时遗失价值1682元的手表一块,要求该酒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接到投诉后,速裁法庭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处理,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案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及法律释明,在宣判之前,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补偿原告遗失手表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当场支付补偿金额。
法官提示:外出旅游游或在酒店住宿,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能随身携带的应予寄存并明示。酒店应当为客人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既要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也要保障客人的财产安全。
(通讯员 屈泽清 刘松杨 邓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