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依老子的观点,道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本源;是宇宙万物发生、存在、发展和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必须遵循的准则。又说:“道非道,非常道”,因此,“玄之又玄”,为“众妙之门”。当读到“道法自然”四字,不免让我松了口气。知其自者自在也,然者“就这样”。自然者,事物的本来面目是也。高深的道,说到头就是顺其自然、效法自然、遵从自然法则、依照自然规律办事是也! 文/图 覃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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