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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16名“地下出警队”栽了

——全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件系列报道之二

本报记者 向文 通讯员 王小明

2018年3月,在桑植县的一起工程纠纷中,一个跨境作案的“地下出警队”浮出水面,经过桑植县公安机关的侦破,成功将这个团伙摧毁,抓获嫌疑人16 人。

“方某和谷某因为工程方面的问题,发生了矛盾,方某在长阳地区纠集了一帮以邓某为首的16名社会闲散人员, 赶到桑植县淋溪河对杜某实施殴打。”桑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俊威说。2018年3月17日11时许,桑植县芙蓉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芙蓉桥乡淋溪河村有十多名年轻人手持棍棒、砍刀等工具在打架。接到报警后,芙蓉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做先期处置,成功将参与作案人员全部抓获并移交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

从这起看似普通的打架斗殴案件中,侦查员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该作案团伙充当“地下出警”,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斗殴滋事等手段替人“消灾”、帮人“出气”,对社会危害极大。

案发后,桑植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将警情上报市、县扫黑办,召开专题会议对案情进行研究和工作部署,并组织民警到湖北长阳调查取证。

经与长阳公安机关衔接,发现该团伙以邓某为首,在长阳地区涉嫌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与长阳公安机关协商后,决定将与之相关的案件移交到桑植公安机关办理。

经过审查,桑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邓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一案向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20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对邓某等15名被告人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对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0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王某、高某、谢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纠集多人持械斗殴,破坏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王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方某、曹某、官某、罗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认罪、悔罪表现,桑植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桑植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对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惩处,2018年共打掉4个涉黑涉恶团伙(其中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共刑拘56人,批准逮捕43人,其中有一个案件审结完毕,共判决11人。“2019年我们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其重点是对案件攻坚、对现有的掌握的线索进行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桑植县委政法委书记朱爱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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