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举行。17名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暂行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等6个决议。
会议新增几项政策,包括: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逐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居委会干部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从5月4日起,我市施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暂行办法;自4月1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4月1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省外异地贷款。
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在会上以《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暂行办法》等文件得以通过。此项业务的推行将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简化缴存职工还贷手续,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缴存职工少跑腿或不跑腿。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使用其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操作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业务。关于对冲还贷业务申请,借款人持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并签订书面协议。
对于公众关注的异地贷款问题,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与省外未实现互联互通,缴存认定困难,贷款风险大,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暂停住房公积金省外异地贷款,重点支持本地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刚性购房需求。 (本报记者 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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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
对冲还贷暂行办法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使用其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操作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业务。
2.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并与借款人建立正式贷款关系后,借款人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人所在单位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时还款12期以上并没有逾期,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月还款本息额的6倍。
借款人持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并签订书面协议。
借款人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审批通过后,次月生效开始对冲还贷。(每月20日前申请的,次月20日生效;每月20日后申请的,次次月20日生效)
如选择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的,配偶也须满足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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